2019-3-16 11:57
宅~有何不可
日法院駁回居民訴求 允許運轉伊方核電站3號機組
中新網3月16日電 據日本共同社報道,日前,居住在日本四國電力公司伊方核電站3號機組方圓50公裡內的山口縣東部3個島嶼的3名居民要求對該機組做出停止運轉的臨時處分,當地時間15日,山口地方法院駁回瞭相關訴求。居民認?該裁決不當,考慮提起上訴。
據報道,主要的爭論點在於距離伊方3號機組約130公裡的熊本縣阿蘇破火山口的噴發風險,以及設計抗震大致標準的原子能規制委員會,及四國電力的規定和評估是否妥當。
裁決中,審判長小野瀨基於現有火山學的知識及調查等,判斷稱“核電站運轉期間發生大規模噴發的可能性很小”,此外還認?預測噴發規模十分困難,不能說四國電力根據過去事例採取的火山對策不足。
關於地震對策,判決指出已考慮到附近的斷層,“有關基準地震動的四國電力的評估是合理的”,還認?規制委制定的新安全標準也很妥當。
此外,判決中認?3名居民等居住的島嶼位於伊方核電站方圓30公裡外,雖然未制定疏散計劃,但在全日本範圍可得到足夠的支援,判斷稱“不存在需要立即停運的危險性”。
因此得出結論稱,沒有向周邊釋放放射性物質的風險,不存在居民方面主張的侵犯人權的具體危險。
圍繞伊方3號機組,廣島高等法院2017年12月做出的臨時處分決定中,指出阿蘇破火山口發生毀滅性噴發時,火碎流可能會到達核電站廠區,命令禁止運轉。
但是2018年9月該高院推翻瞭之前的判決允許重?,同年10月起重?運轉。松山地方法院及大分地方法院等也收到瞭同樣的臨時處分申請,但都做出瞭允許運轉的裁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