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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4-4 20:18 宅~有何不可
樸槿惠律師不滿宣判被直播:這是給她烙上罪名!

視頻:韓國:樸槿惠案周五一審宣判 將首次進行電視直播  來源:上海東方高清
  [b]樸槿惠律師不滿宣判被直播:這是給她烙上罪名![/b]
  海外網4月4日電 樸槿惠“親信幹政門”案一審宣判將於6日舉行。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3日決定,出於對公共利益的考慮,允許對宣判過程進行電視直播。此舉引發樸槿惠律師團的不滿,他們明確反對直播宣判,稱其違反無罪推定的原則,不啻於“給樸槿惠烙上罪名”。
  據韓國KBS電視臺報導,盡管早前法院向樸槿惠徵求意見時,其本人堅決不允許被直播。法院最終還是決定,允許電視直播宣判過程,理由是此案涉及前總統,引起全民極大關註。
雖然法院放開瞭直播,但態度卻很謹慎。他們不允許媒體拍攝,而是自備4臺攝像機向外界播出。[img]http://imgcache.sina.com/?s=zMEXiK0Wx%2B4ieKTjT6DnlNIifKT%2FTLo6wL46e9jTc5n7wP5ShNDDPHzrkNYZg%2BgGf7jqyBExj%2FPCi5E%2B0Ak5nAAqh7Eu3BIJm%2Fjei7ULlLlVp%2BgfT7UO5LVRnKwqeHTnsPIZx[/img]資料圖:韓國前總統樸槿惠。
  直播宣判的決定激怒瞭樸槿惠的辯護律師。他們向法院遞交意見書,明確表示反對。其中寫道,“直播宣判違反瞭無罪推定的原則。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和崔順實宣判時,法院都沒有允許直播,有失公平。”律師還表示,“在一審階段進行直播,會讓被告人烙上罪名。這違反瞭憲法明文規定的三審制原則。”
  跟樸槿惠相比,李在鎔和崔順實案件的宣判,確實幸運地避開瞭直播。
  去年8月25日,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案一審宣判,法院不允許電視臺對宣判實況進行直播,還禁止媒體在法庭內的一切拍攝行為。理由是,進行直播給被告人造成的損失,遠遠大於直播帶來的公共利益;而今年2月13日,崔順實案一審宣判,法院尊重被告人的意見,同樣沒有允許電視直播。(編譯/海外網 劉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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